查看原文
其他

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≠“铁饭碗”!这14种情形要注意→

江苏工会 2022-09-23


到年底了,我们单位跟我续签了劳动合同,这次签的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!恭喜你呀!拿到了“铁饭碗”!

实际情况真的如此吗?

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

许多人存在误解,

认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

就是拿到了“铁饭碗”!

这种想法是错误的!


劳动合同分为三种


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












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。


但它并不是“终身制”

并非不能终止和解除

只是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


用人单位在这14种情况下

可以与劳动者解除

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


01

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。



02

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。



03

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。



04

劳动者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。



05

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。



06

劳动者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。



07

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

08

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,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。



09

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,仍不能胜任工作的。



10

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,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。



11

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。



12

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。



13

企业转产、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,经变更劳动合同后,仍需裁减人员的。



14

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。



现在,你清楚了嘛?


星标“江苏工会”

娘家人与你第一时间相见


“江苏工会”微信号


“江苏工会”APP



注:部分图片、内容等来源于网络,版权归作者所有,请作者与我们联系获取稿费或要求删除。本文由江苏工会综合发布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
素材来源:全国总工会、厦门市总工会、中国劳动保障报等

编辑:李澍

审核:马亚东

校对:蔡银
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